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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48“交通运输”专科毕业考核实施办法
时间:2018/3/27   作者: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自考办公室    点击: 1110次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“交通运输”专业(专科)
毕业考核实施办法
一、总
1、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“交通运输”专业(专科)考试计划(冀考委[2000]1号文件附件),特制定本办法。
2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目的是使考生深入铁路客货运现场,了解运输组织及行车组织方法,熟悉客货运和行车组织管理过程,培养考生的运输设计、运输组织和运输管理的初步能力。
二、参加考核的条件及考核形式
1、毕业考核为必做课程,无此课程成绩的考生不能毕业。
2、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,毕业审定前必须已参加考核并考核合格。
3、毕业考核形式:考生深入铁路客货运现场,结合考生自己的实际工作,撰写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。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不得少于5000字,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;封面写明报告(论文)题目、专业、姓名、准考证号。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由北京交通大学组织审阅并给出考核成绩。
三、考核时间
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为每年两次,考生须在当年的:5月20日—27日,11月20日-27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,网上缴纳实践环节考核费每年的3月和9月下旬将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交自考办,自考办汇总后一个星期内交北京交通大学。
四、考籍管理
每次考核结束后,由北京交通大学给出考核成绩并报河北省自考办。
五、考核纪律
考生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,不得互相抄袭,如所撰写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不合格,不得毕业,需重新撰写毕业考核报告(论文),重新交考核费,重新参加考核。
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7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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